【索償敗訴】涉謀殺案遭還押173天後獲釋 巴裔保安向警方索償28萬敗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7/07 18:20

最後更新: 2023/07/07 18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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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裔保安被控謀殺還押逾百天後獲釋,入稟區院向警方索償被判敗訴。資料圖片

巴基斯坦裔地盤保安員被指於2016年2月謀殺同事而被捕,被還押173天後獲釋。該保安員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28萬元,指警方對其作惡意檢控。法官今(7日)頒下判詞,拒絕保安員申請,指原告是唯一有傷害死者動機的人,涉案檢控合理。法官遂裁定原告敗訴,須按彌償基準評定支付訟費。

原告Khan Asaf Nawaz,答辯人警務處處長,由律政司司長代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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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於判詞指,原告於天水圍一地盤擔任保安員,被指於2016年2月謀殺同事區志成,與另外3名巴漢被控謀殺罪,3名巴漢最終承認誤殺罪,被判監5至10年,當中2名認罪巴漢為原告的孿生弟弟。

法官續指,原告稱警方對原告作非法及惡意的檢控,落案起訴原告謀殺罪,當中亦未有任何證據,原告因案還押約173天後獲釋。

法官指,原告方指涉案檢控並不合理,而且欠缺證據作拘捕及起訴。法官指,有證據顯示原告因死者投訴而被調出地盤,3名認罪巴漢事前更不認識死者,故原告是當中唯一有傷害死者動機的人。

法官又指,原告案發時似乎亦曾與其他人視察現場,或涉嫌與3名認罪巴漢有協議,故裁定涉案檢控合理。

法官指,原告方指案件涉及惡意檢控,又指警方拘捕原告是希望向被控兩名胞弟等親友施壓,以讓他們透露更多資訊,惟法官指被告的兩名胞弟被捕後保持緘默,未有證據顯示他們受壓。

法官指原告從未向警方及法官投訴在女兒面前遭警員施襲,故不相信被告相關說法。法官裁定原告敗訴,並須按彌償基準評定支付訟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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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